「打擊假難民」議案 30-11-2016

「打擊假難民」議案30-11-2016

主席:

1)香港係《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嘅締約方,毫無疑問,我哋無論喺法律上或人道立場上,都有責任協助真正嘅難民,免於遣返後受酷刑對待。不過,今時今日,提出免遣返聲請嘅人士,聲請嘅確立率只有0.48%,即係審核過嘅申請人當中,超過9成9都係假難民,或者叫經濟難民。

2)呢啲假難民嚟香港嘅目的,唔係為逃避酷刑,主要係為咗搵錢,結果就衍生出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係黑工湧現,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就拘捕咗421名非華裔嘅黑工,比去年同期升咗26%,我相信實際黑工數目,會遠遠超過呢個數目,當入境處採取更多行動時,會拉到更多黑工。第二個係治安問題,警方今年頭10個月共拘捕1214名持有行街紙嘅非華裔人士,絕大部分係免遣返聲請人,佢哋因為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捕,比去年全年上升近一成,比前年更激增超過8成,而且有報導指部份聲請人參與黑幫活動,情況實在令人憂慮。

3)除咗呢啲問題外,處理免遣返聲請亦涉及龐大財政開支,政府預計16-17年度嘅開支高達11億3千萬,比上年度上升5成,長遠嚟講,呢個係沉重包袱。如果為咗協助真正有需要嘅難民,我相信市民大眾即使好無奈,但都會接受。不過,而家嘅事實係,9成以上都係假難民、經濟難民,佢哋只係濫用緊本港嘅聲請機制,市民一定唔會願意為咗呢啲假難民,而要到社會付出沉重代價,呢啲代價包括咗財政上、治安上及就業市場上。所以,我哋係有必要打擊濫用免遣返聲請嘅行為。

4)事實上,經過當局近年嘅努力,非法入境及濫用免遣返聲請嘅情況已初見成效,今年頭10個月,截獲或自首嘅非華裔非法入境者有2046名,比去年同期下跌咗33%,而新接獲嘅免遣返聲請有3481宗,亦比去年同期下跌咗15%。所以,我係支持政府從四個範疇去入手,包括入境前管制、審核程序、羈留、執法及遣送,呢啲都係治標治本嘅好方法。

5)然而,目前仍然積壓咗10675宗聲請等待處理,如果聲請個案保持入多過出,即係申請個案增長嘅速度快過審核嘅速度,積壓嘅個案就會不斷上升,永遠都解決唔到問題。目前,入境處已經將每年完成審核嘅宗數,由15-16年嘅2200宗,增加至16-17年嘅3000宗。但今年頭10個月政府已接獲3481宗,每年3000宗嘅審核速度,一定不敷應用,結果個案只會越積越多。幸好,入境處已經決定增加資源及簡化程序,承諾到17-18年提升審核速度到每年5000宗,若果真係落實得到,積壓嘅個案就有望可以逐步解決。

6)長遠嚟講,只要公約仍然適用於本港,免遣返聲請嘅個案就會繼續出現,所以我哋應該制定長遠嘅政策。我認為,政府應該針對積壓個案訂下具體目標,例如積壓個案不應多於5000宗或3000宗,如果多過指標,就增撥臨時資源加快審核速度,當積壓個案少於指標時,就可以回復正常嘅處理速度,咁樣就可以確保唔會有太多積壓個案,減少滯港聲請者嘅人數,亦大幅減低對本港治安嘅壓力,以及減低聲請者做黑工嘅機會,而且可以減低聲請者嘅輪候時間。

7)同時,有議員建議成立收容中心,以妥善安置及管理聲請者。不過,政府已表明,根據法律嘅原則,如果入境處不能在合理時間內將聲請者遣返,則不能長期羈留有關人士,所以成立收容中心,有一定嘅困難。如果按我嘅建議,聲請者輪候時間會大為縮短,到時成立收容中心,可能可以解決到法律上嘅問題。另外,有建議指,有外國政府正研究遣返干犯嚴重罪行的難民,取消他們的難民資格,本港亦可以考慮,我認為如果法律上可行,有關建議值得我哋進一步考慮。

本人謹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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