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議案發言

主席:

 

1)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未來十年創新科技嘅發展,特別係人工智能方面,將會為人類嘅經濟及生活帶來翻天覆地嘅,變化情況一如工業革命一樣,為世界釋放出龐大嘅生產力。所以,我哋見到世界各地,包括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及內地,都努力開拓創新科技,佢哋唔單止搞創新科技,仲努力以新科技去推動再工業化。相比之下,香港起步遲發展慢,實在遠遠落後於國際大形勢。

 

2)本港經濟產業結構嚴重傾斜,極度依賴金融、專業服務等支柱產業,無乜新興產業搞得成功,香港其實係食緊老本,所以年青人無上進嘅機會,呢個就係社會充斥怨氣嘅主要原因。而且,當世界經濟真係出現大革新,我哋仲可唔可以靠食老本維生,實在大成疑問,所以為咗香港長遠嘅發展,推動創新科技發展實在刻不容緩。

 

3)我哋2015年喺財委會通過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作為財委會主席,係我第一個剪布嘅項目,但我成日諗,如果立法會喺2012年,當政府初次提出成立科技及通訊局時,就獲得通過,而家香港嘅創科環境會係點? 反對派係又拉唔係又拉,佢哋對香港做成嘅傷害,係要比較長時間先會睇倒。我哋浪費咗幾年時間,而家只能盼望新一屆政府能夠放手大展拳腳,急起直追。

 

4)我相信局長已經有周詳嘅計劃,但要落實呢啲計劃,我哋必須要營造一個良好嘅環境,包括要改變過時嘅法例,亦必須同時要改變過時嘅心態。過去,政府奉行極積不干預政策,或者後期嘅大市場小政府政策,即係政府只會創造有利營商環境,而唔會主動帶領產業發展,更加唔肯主動去招商,結果變成好被動。呢啲做法已經過時,我哋睇下競爭對手,好似新加坡政府好多時都係主動出擊,去爭取世界各地嘅公司去投資,所以新加坡吸引投資嘅工作,做得好成功。

 

5)我希望新一屆政府能夠不再守株待兔,財政司司長同創新及科技局長能夠放膽去做,主動去招攬跨國嘅創科企業來港投資,推動本港創科產業發展。事實上,國內近年有唔少科技企業發展得相當成功,部份已經馳名國際,當中有手機公司、手機零件公司、手遊公司、電子商貿等等,有唔少更加已嚟咗本港上市,同本港已經有好強嘅聯繫,如果我哋能夠推出優惠政策,或者更加貼身嘅支援服務,或者可以吸引到佢哋來港投資,長久下去,或者可以為香港嘅創科產業打開一片新天地,甚至帶動本港再工業化嘅發展。

 

6)大家要知道,創科產業一定為本港青年人帶來新機遇,據傳媒報導,內地一間馳名國際嘅手機公司,共有17萬名員工,前年人均年薪達80萬人民幣,當中估計有1萬名員工年薪達100萬以上,如果報導屬實,情況實在驚人。所以,我認為,我哋係值得用優惠嘅政策,去爭取國內創科企業來港投資,提升香港嘅競爭力,為青年人開拓更廣闊嘅前路。

 

7)原議案另一項重點,係改變過時法例,即係為發展創新科技「拆牆鬆綁」。近年,由於互聯網科技日趨成熟,共享經濟嘅商業模式日漸盛行,對消費者的確帶來方便及好處,但對於同一行業原有嘅經營者或者會帶來好大嘅衝擊,特別係呢啲經營者曾長時間投資於有關行業,正如姚思榮議員喺上月曾經提出過質詢,指出有人透過共享經濟平台經營無牌賓館,呢啲行為對酒店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8)我認為,發展創新科技的確好重要,有需要時可以為發展而「拆牆鬆綁」,但大前提係必須喺合法及合理嘅情況下進行,而且要平衡到各持份者嘅利益,亦唔可以違背合約精神。如果要改變法例,容許以共享經濟平台去經營一啲原本需要發牌規管嘅行業,例如酒店業及的士業,結果守法嘅營運者就要面對不公平嘅競爭情況,經營就會好困難,而無牌經營者唔根本係「無王管」,對消費者毫無保障。

 

9)最後,我希望政府能夠投入更多資源,去發展金融科技,因為金融業始終係香港嘅老本行,目前國際金融業正逐步走向科技化嘅發展,我哋必須急起直追,以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嘅地位。同時,政府應該要有全盤嘅計劃,因為科技化嘅發展一定導致人手需求減少,所以發展金融科技之同時,必須考慮到如何協助過剩嘅人手,唔能夠令佢哋成為發展金融科技下嘅犧牲者。

 

我謹此陳辭

社交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