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事務

爭取更多保險產品獲扣稅優惠

香港人口老化問題日趨嚴重,政府多年來鼓勵市民為自己及其家人的退休作好準備,提出多項措施,如自願醫保計劃及強積金等,並為其提供扣稅優惠。我已向特首爭取用類似的扣稅方案,來鼓勵市民購買與社會民生有關的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及退休保障等。在醫療及退休作好準備的同時,亦可減少對公共資源的依賴,一舉兩得。

推出facebook專頁直接向市民解釋保險及議會的工作

我在去年10月推出facebook專頁,直接向市民介紹議會特別是財委會的情況,同時亦分享了保險、強積金及健康的個人心得,反應理想。目前,已有接近15,000人追蹤,最高帖文有超過15萬以上的瀏覽率,近期平均帖文亦有5萬以上的瀏覽率。我會繼續努力將議會內的真相,透過facebook向市民反映,歡迎大家到www.fb.com/chankinpor瀏覽。

打擊保險詐騙活動

應本人的要求,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近日已開始接受及統籌由保險公司舉報之僱員保險詐騙個案,與此同時,我亦正爭取警方接受所有保險詐騙的舉報。另外,我多年來一直聯同業界推動打擊保險詐騙活動,保險業聯會正積極籌備保險中央索償資料庫。今年我在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政府為資料庫提供適當的協助,政府表明並會與聯會及業界保持溝通,密切留意有關建立資料庫的情況,並提供適當的協助和支援。同時,政府承諾新成立的保監局,會繼續和警方的商業罪案調查科緊密合作,以掌握與保險業有關的罪案趨勢,及早採取防範措施,合力打擊與保險索償有關的詐騙。保監局並會進行宣傳及公眾教育工作,使市民對保險業詐騙案及有關罪行的嚴重性加深認識。

吸引外資保險公司來港及設立地區總部

現時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如要在國內發展,必須組成合營公司,境外公司持合營公司的股權不能超過一半,對不少國際公司的吸引不足。我建議政府與內地當局研究,就已經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或已在本港經營壽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給予這些保險公司享有「國民待遇」地位,容許在內地獨資或佔過半股份經營壽險業務,從而吸引跨國保險公司來港。

推動中港保險業合規要求互認

本港的保險業市場已漸趨成熟,如果要持續及長遠的發展,就必須與內地接軌。由於本港與內地的保險業有著不同的合規要求,如保險公司同時在中港兩地經營,就必需按照兩套不同的合規要求去辦事,從而加重了公司的營運成本及人力開支。國內保費遠比香港大,外資公司要在大中華區落戶或需要重組架構時,自然首選內地,令本港淪為次選。我早前已向特首建議,加強推動兩地合規要求的互認機制,從而減省龐大的合規開支,利便公司同時在兩地經營。

優化強積金行政程序

強積金計劃實施至今已超過16年,隨着科技不斷進步,強積金計劃亦應與時並進。我已經要求政府協助業界,為打工仔整合強積金戶口,盡快推行強積金一人一戶口,將現時的行政程序標準化、簡化及自動化,從而控制基金成本,達至精簡流程,有效減低行政費用。此外,預設投資策略於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預設投資策略推出的同時,已經有數十個積金基金降低收費來迎合市場需求,預計未來會有更多基金會降低收費,令更多強積金成員受惠,我會監察及密切跟進市場反應。

爭取解決國內市民來港投保困難的問題

香港保險業除有極優良的信譽外,更具備產品多樣化的優勢,吸引了大量有理財需要的內地居民來港投保。自去年起,內地實施限制資本流出的措施,令內地居民來港投保較從前困難。我同意保險產品不應被利用為走資工具,但對內地居民正常的理財需要,並不應一併被打壓。我一直與業界及政府緊密溝通,希望可向內地當局反映,並容許內地居民來港購買非大額的保險,例如保費在100萬以下,以滿足內地市民的需求。

監督保監局履行其法定職能

保險業監管局在今年6月26日正式取代保險業監理處,並接手規管保險公司的法定職能。回想過去,我聯同保險業聯會、各中介人組織及業界團體向政府反映我們的訴求及憂慮,最終亦政府同意大部份獲得接納。法案通過的時候,政府曾許下不少承諾,仍需要我們一直跟進及監察,包括為業界提供守則與指引,清楚解釋代理及經紀對“最佳利益”的定義等。我會密切關注,促請政府加強與業界溝通,並確保承諾能夠一一兌現。

爭取保險業參與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保監局的法定職能除了規管保險公司,亦包括進行保險業的主題研究及促進保險業的發展。中國經濟正急速發展,香港擁有背靠中國面向全球的獨特優勢,保險業可在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路上擔當重要角色。我已經要求政府作出跟進,並會持續與保監局及政府持密聯繫,為保險業界締造商機。

爭取為保險業引入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發展迅速,英國、美國、台灣及新加坡等國家已紛紛把創新金融科技,如智能化機械理財顧問及區域鏈技術等,引進保險業市場。我與業界非常關注香港在金融科技的發展,曾到訪數碼港及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就如何推動創新科技作討論及研究。本人亦就創新科技遇到的問題及如何支援保險業界提升其專業技能提出書面質詢,同時促請政府及早預防金融科技為業界所帶來的衝擊。現時香港的法例對應用科技可能有所局限,要維持長遠的競爭力,就必須加強科技應用。我會與業界及政府緊密聯繫,繼續爭取為業界引入金融科技。

推動年金發展

政府近年正積極研究及推動公共年金的發展,為不懂投資的長者提供多一種理財方案,計劃最快於明年中推出。我十分關注計劃的細節,包括: 通脹掛鈎考慮、投保年齡及繳費期的彈性、及年金計劃與現時強積金接軌等問題,並就此向政府提出質詢,我更希望在發展公共年金的同時,能夠帶動私營年金的發展。

盡快落實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

由2008年提出成立的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其目的是在保險公司無力償債的情況下,給予保單持有人保障,同時亦可加強監管保險公司的承保紀律。基金條文已經經過充份討論,我已敦促政府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亦希望能在本屆立法會完結前完成立法工作,讓投保人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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