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發言(2020.07.16)

主席,聽完鄺俊宇議員剛才的發言,我覺得香港弄得如斯田地,是由於有大量人在議會散播一些不盡不實、以偏概全、」離晒大譜」的信息,他們沒有說出正確的情況,即使主席提醒,他仍不斷這樣說,更指主席挑釁,真的十分離譜。主席,我只稍作回應,我會盡快回到議題,因為我是保險界代表,所以希望回應這些歪理,我只會花少許時間,當主席提醒時,我便立即回到議題。

其實很簡單,我不想說太多,也不希望主席難做,我只想提出幾個數字。鄺議員剛才說了大量歪理,我想大家知道的是,第一,現時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行政費用平均是 1.44%,但其實很多恒指基金行政費用是 0.6%至 0.8%,基金由僱員選擇,這是自己的選擇,僱員選擇一個行政費用超逾 3%的基金,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可以選擇一個行政費用只需 0.6%至 0.8%,而且表現不錯的基金。第二,有一種」懶人基金」,行政費用最多只需 0.9%,算頗便宜。更重要的是第三,在 2019 年提出強積金議案時,我說過,平均回報率是4.8%,這是除去所有費用後的回報,請鄺俊宇議員給我們一個回報有4.8%的產品吧!

鄺俊宇議員要看清楚數字,如果沒有這回報,他當然可以指罵,但他不能漠視這現實,還要」嘈喧巴閉」、亂說情況。不過,很可惜,香港人就是接受這把戲,令他們得到最多票,市民聽多了他們的說話便信以為真, 認 為 強積金有很多問 題。雖然我也覺得 強積金 很有問題,但我們要了解問題的背景。鄺議員提到對沖問題,卻沒有說出對沖的背景,政府當年為了令僱主同意設立強積金,令僱員得到最低限度的保障,所以承諾強積金有對沖,政府現在已着手解決這問題。

好的,主席。我發言支持《2019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二讀辯論。這項《條例草案》的目的是為推出」積金易」平台訂定法律基礎,具體內容包括授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成立一間全資附屬公司,管理」積金易」平台及訂明受託人須向積金局繳交註冊年費。《條例草案》於去年提出,原本建議由 2020 年 1 月 1 日開始收取計劃淨資產值 0.03%的款額,但受到 「黑 暴 「和疫情影響,大家很擔心未能趕及在立法會換屆前通過,幸好現時在死線前提交立法會,我希望大家不要拖延這項影響全港僱員的《條例草案》。

成立」積金易」平台的目的,是要透過一站式電子平台集中處理強積金的行政工作,推動強積金無紙化,令強積金管理費有下調空間。電子平台將會有自動化的處理能力及一套共同標準,可以集中處理註冊、登記、供款、申請轉移權益、提取權益,以及備存和保存紀錄,僱主和僱員都可以透過平台發出指示。

保險業對成立」積金易」平台表示全力支持。」積金易」除了為僱主提供快捷及便利的服務,另一個重要的好處是減低強積金的行政開支。事實上,強積金經常被批評收費太高,除了我剛才提到大家沒有選擇行政費用低的計劃外,另一個主要原因是強積金按法例要求,每月花大量人手處理支票交收及其他文書工作,包括收集和分配供款、追收欠款、處理權益轉移、基金轉換及提取權益等。據統計,目前約有 440 萬名計劃成員、約 1 000 萬個帳戶分布在 28 個強積金計劃當中,每年約有 3 000 萬宗強積金行政交易,當中以紙張進行的佔 65%。

同時,不同公司有不同的標準和做法,大家可以想象其行政成本有多大。請大家不要只着眼於強積金收費,我們還要看看提供了甚麼服務,我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不要只看表面工夫,被一些很淺薄的人蒙騙。不同公司有不同的標準和做法,成本確實很高。在現今科技發達的年代,我們還要用大量人手處理程序,這確實十分落後及不環保。根據積金局最新資料,行政費用平均開支比率是 1.44%,其實已較 2007 年下跌了 30%。在強積金設立後,我選擇了指數基金,因為一來表現好,而且成本低,可以低至 0.6%,比世界標準更低,我希
望大家了解是可以選擇的。所以,我覺得議會應該花時間教育市民,令他們知道甚麼可以幫助他們更有效管理財富,而不是只顧漫罵。這不能解決問題,但能爭取選票,有很多人喜歡這樣做,我希望市民不要繼續被蒙騙,議會有太多騙子,我希望大家明白。

政府表示」積金易」平台有助簡化行政工作及降低合規成本,但收費下調幅度將視乎開發平台的招標結果,以及將其數碼使用率而定。業界相信減省大量行政開支是目前減低基本開支比率最有效的方法。如果能夠成功推行,相信屆時收費會有顯著下降。不過,計劃最終是否成功,依然要視乎實際情況,政府表明已預計有市民不懂得使用電子平台,初期會有實體的服務中心協助用戶,同時以紙張為主的交易仍然無可避免,所以當」積金易」平台推出後,政府一定要想辦法推廣或提供誘因,並且把電子平台設計得簡單易用,以鼓勵市民轉用數碼化平台。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或年長僱主,假如有人繼續用支票方式處理而不肯轉用數碼平台,便不能達到全面減省行政開支的目的,行政費用下降的可能性有限,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業界已很努力希望降低行政費用開支。

此外,業界又關注到有部分行政程序可能無法數碼化,仍要用人手處理,積金局跟業界正探討方法盡量將有關程序標準化,不過,業界相信這樣做只會留下一條尾巴,日後才想辦法解決是絕對不徹底的做法。所以,最好由」積金易」平台將所有程序,包括不能數碼化的程序,一併收歸平台並交予中央處理中心,而不是將一部分程序繼續留在服務提供者,因為這樣做將不能做到真正減省成本的目的,做到真正簡化及標準化。同時,在將來情況許可的情況下,可以盡快納入數碼程序中,做到無後顧之憂。

為了配合」積金易」平台開發,立法會早前已批出兩筆近 40 億元的撥款,供積金局開發平台及初期營運之用。因此,開發」積金易」平台工作已萬事俱備,待《條例草案》通過後,積金局便可以展開下一步工作,盡快推進電子平台,減低香港市民強積金的行政費用開支,令大家口袋有更多錢,我相信這是《條例草案》的目標,希望大家支持。多謝主席。

陳健波議員:主席,我發言支持《條例草案》第 13 及 14 條,因為兩項修正案均有很明顯的需要,分別是將繳交註冊年費的建議截算日期改為本年 10 月 1 日,以及將設立的附屬公司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的規管範圍。不過,主席,我希望你給予我少許時間回應張超雄議員剛才對強積金計劃回報率作出的錯誤比較。今天很多議員發言時經常說因為強積金計劃投資回報不理想,所以便不應該繼續推行。我希望你可以給我少許時間就此作出回應,我只會用一兩分鐘。

張超雄議員較早前指我胡說八道。我剛剛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核對有關數字,以下的是最新的數字。截止 2019 年,外匯基金過去 5 年的投資回報是 3.5%,而不是他說的 6.0%,當中已包含他提到的甚麼回報率超過 10%的增長組合。但同期強積金計劃扣除行政費後的回報率是 4.2%,是計算過去 5 年的回報率為 4.2%。任何人也知道一項投資計劃的回報率有 4.2%,其實表現不算是太差。那麼請他不要不斷說強積金計劃」輸到貼地」,其實不是這樣。此外,他提到的兩項基金根本不能夠比較,因為強積金計劃牽涉大量行政工作,處理有關工作的人員數目也有數千多人,又怎能作比較呢?所以,我希望張超雄議員能夠收回他指我胡說八道的言論,因為他才是胡說八道。再者,如果他有需要,我歡迎他致電金管局副總裁李達志先生,李先生會向他詳細解釋,外匯基金的表現並不是他剛才提述的數字。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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